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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收費

一、「一般病床」與各等級病房床位收費一覽表:
序號 類別 病房等級 健保身份
(應付差額)
民眾身份*註
(應自付病房費)
1. 保險床 參人床位 每日1,125元
2. 非保險床 雙人床位 每日1,500元 每日2,625元
3. 非保險床 單人床位 每日3,000元 每日4,125元
4. 特等病房
(保險床)
36特等床位 每日3,500元 每日4,625元
5. 特等病房
(保險床)
36特等床位
( 1,6床)
每日5,000元 每日6,125元
6. 特等病房
(保險床)
31特等床位
37特等床位
每日4,500元 每日5,625元
7. 特等病房
(保險床)
31特等床位
( 5、9、16床)
每日4,800元 每日5,925元
8. 特等病房
(保險床)
37特等床位
( 10,19床)
每日5,800元 每日6,925元

    *註:
    參照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收費,一點一元計算。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公告之最新支付點數為計算基礎,以上金額僅供參考。
    (1)如因參人病床已額滿,改住單人或雙人床者,需自補差額。
    (2)膳食費另記。
    (3)另依健保法規30天內自付醫療費用10%,31-60天自付20%,61天以上自付30%。
    (4)未改建病房優待200元。
二、病房費及護理費收費原則:

  • 病房費及護理費之計算,凡住院之日,不論何時進院,均作一天論,出院之日,不論何時出院,其出院當日之病房費及護理費不予計算;住院日期僅一天者,計 算一次病房費及護理費。
  • 住院期間之轉床,轉床當日之病房費及護理費以當日最後入住之病房種類計算。
  • 各項病床之護理費,病人年齡未滿六個月者,依表定點數加計 60%;年齡在六個月至二歲者,依表定點數加計 30%;年齡在二歲至六歲者,依表定點數加計20%。

三、健保病人每次住院自費項目包括:

  • 健保部份負擔、病房費差額、伙食費和健保不給付部份等等。

四、關於病房住院費用日數之計算:自您住院之日起算,出院之日不算。

五、若您以健保身分住院,且願意住進免自付病房差額費之健保病房者,本院會依序安排保險病房,若保險病房不敷使用時,我們會在您辦理住院時告知,您應自付之病床費差額,並在徵得您的同意後,再辦住院,當然您也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來選擇病房等級,本院會依空床情。

六、當您住進病房後,若想更換病房時,請向護理站提出申請,本院會依空床情形做適當安排。

七、本院提供您病患毛毯、住院衣服、保溫瓶及陪伴椅等,陪伴您的家屬以一人為原則,並請自備被褥或逕向醫療大樓地下室洗衣工廠洽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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