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收費
一、「一般病床」與各等級病房床位收費一覽表:
| 序號 |
類別 |
病房等級 |
健保身份 (應付差額) |
民眾身份*註 (應自付病房費) |
| 1. |
保險床 |
參人床位 |
無 |
每日1,125元 |
| 2. |
非保險床 |
雙人床位 |
每日1,500元 |
每日2,625元 |
| 3. |
非保險床 |
單人床位 |
每日3,000元 |
每日4,125元 |
| 4. |
特等病房 (保險床) |
36特等床位 |
每日3,500元 |
每日4,625元 |
| 5. |
特等病房 (保險床) |
36特等床位 ( 1,6床) |
每日5,000元 |
每日6,125元 |
| 6. |
特等病房 (保險床) |
31特等床位 37特等床位 |
每日4,500元 |
每日5,625元 |
| 7. |
特等病房 (保險床) |
31特等床位 ( 5、9、16床) |
每日4,800元 |
每日5,925元 |
| 8. |
特等病房 (保險床) |
37特等床位 ( 10,19床) |
每日5,800元 |
每日6,925元 |
*註: 參照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收費,一點一元計算。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公告之最新支付點數為計算基礎,以上金額僅供參考。 (1)如因參人病床已額滿,改住單人或雙人床者,需自補差額。 (2)膳食費另記。 (3)另依健保法規30天內自付醫療費用10%,31-60天自付20%,61天以上自付30%。 (4)未改建病房優待200元。
二、病房費及護理費收費原則:
- 病房費及護理費之計算,凡住院之日,不論何時進院,均作一天論,出院之日,不論何時出院,其出院當日之病房費及護理費不予計算;住院日期僅一天者,計 算一次病房費及護理費。
- 住院期間之轉床,轉床當日之病房費及護理費以當日最後入住之病房種類計算。
- 各項病床之護理費,病人年齡未滿六個月者,依表定點數加計 60%;年齡在六個月至二歲者,依表定點數加計 30%;年齡在二歲至六歲者,依表定點數加計20%。
三、健保病人每次住院自費項目包括:
- 健保部份負擔、病房費差額、伙食費和健保不給付部份等等。
四、關於病房住院費用日數之計算:自您住院之日起算,出院之日不算。
五、若您以健保身分住院,且願意住進免自付病房差額費之健保病房者,本院會依序安排保險病房,若保險病房不敷使用時,我們會在您辦理住院時告知,您應自付之病床費差額,並在徵得您的同意後,再辦住院,當然您也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來選擇病房等級,本院會依空床情。
六、當您住進病房後,若想更換病房時,請向護理站提出申請,本院會依空床情形做適當安排。
七、本院提供您病患毛毯、住院衣服、保溫瓶及陪伴椅等,陪伴您的家屬以一人為原則,並請自備被褥或逕向醫療大樓地下室洗衣工廠洽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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