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首頁就醫指引辦理住院重大傷病

*重大傷病

重大傷病申請所需文件如下:

  1. 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 (30天以內開立者) 或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
  2. 本人身份證明文件(兒童用戶口名簿)。
  3. 辦理方式(擇一辦理):
    • 將文件交由本院 (住院服務中心、急診掛號服務櫃檯、社區健康中心)協助申請。
    • 親自至健保局高屏分局 ( 地址: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157號 )。
  4. 注意事項:
    • 須由主治醫師確認重大傷病後開立重大傷病診斷證明書以便辦理。
      住院中病患於出院前辦理好重大傷病手續可免除當次之部份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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