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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常見問題
- 問:出院後如何申請診斷書?
答:若您已經開過診斷書,希望加開份數,可攜帶原診斷書至本院住院服務中心(限一個月內有效)申請用印;若已過期,請向門診醫師申請重新開立。
- 問:欠費後怎麼辦?
答:您可至住院服務中心櫃台確認需繳金額,繳清欠費後即可預約掛號。
- 問:從急診出院後如何申請診斷書?
答:(1)急診內科:請向急診內科醫師申請。(2)急診外科:請向門診外傷科申請。
- 問:要替死者申請診斷書或病歷資料,如何辦理?
答:(1)由門診掛號向住院期間之主治醫師申請。(2)申請人應持與死者有關之身份證明文件始得辦理之。(3)申請人與死者不具親屬關係者,需持亡者之家屬填具之委託書始得辦理。(4)申請人需以死者身份掛號。
- 問:非在本院死亡或非因病死亡者是否可由醫院開立死亡診斷書?
答:(1)經本院醫師認定非在本院死亡者,本院僅開立法醫參考資料。(2)住院後於家中死亡者,依法令規定:對非因病死亡或非在本院死亡者,本院診治醫師僅能開立「診斷證明書」交付家屬。非在本院死亡者,由家屬請居住地衛生所醫師行政相驗後,開立死亡診斷書;非因病死亡者,由檢察官司法相驗後,開立死亡診斷書。
- 問:死亡診斷書使用完了,想再多開幾份,如何辦理?
答:(1)請直接向住院服務中心申請。(2)申請人需攜帶亡者與直系親屬證明文件,非直系親屬須攜帶亡者直系親屬之委託證明書。
- 問:醫療費用明細如何申請?
答:請直接向住院服務中心申請。
- 問:收據掉了如何重新申請?
答:請直接向住院服務中心申請住院明細。
- 問:為什麼出院後又有掛帳而不能掛號?
答:病人出院後因補輸帳所產生之費用。
- 問:如果收據遺失,可再申請收據嗎?
答:本院無法重新開立收據,但會給您一份收費明細(可代替收據當所得稅扣繳憑單)。
- 問:看急診為什麼要先至檢傷站?
答:衛生署規定,病患於急診就醫時,檢傷站護理人員會先依病人病情嚴重程度予以分類,再給予處理之優先順序安排,才能讓真正重症者得到即時的照顧。
- 問:住院伙食一餐多少錢?
答:住院伙食依您的點餐不同而異,可向護理站人員詢問。
- 問:如何查詢住院病人?
答:可向醫療大樓志工櫃台,或醫療大樓病患查詢自助機,或住院服務中心均有提供服務。
- 問:當日住院床位保留至何時?
答:預約住院僅保留至當日下午5:00,星期六可預約至星期一。
- 問:病患查詢無法掛號,不知欠費出於何處?
答:可洽住院服務中心查詢,電話:(07)342-2121分機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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