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首頁就醫指引轉診流程

*轉診流程

  • 就診方式:
  1. 患者持其他醫療機構開立之「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單」至本院門(急)診掛號櫃檯辦理。
  2. 請攜帶相關證件:1.身份證(外籍人士需攜帶居留証或護照)2.健保IC卡3.轉診單。
  3. 掛號時間內不受門診人數限制,可隨時掛號。
  4. 若已逾掛號時間,則由櫃檯人員先行知會看診醫師同意後再掛號。
  • 診間看診:
  1. 門(急)診醫師參考轉診單上由該原診治醫院或診所填之資料;於看診後將看診資料填寫於該轉診單上。
  2. 由他院轉至本院住院病患者由「住院服務中心或急診掛號櫃檯」辦理手續。
  • 後續作業:
  1. 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單第一聯隨病歷歸檔,第二聯由護理站收集後送至社區健康中心(轉診櫃檯)。
  2. 如依病情需要住院治療時,由醫師安排住院,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單第一聯隨病歷送至病房,於患者出院後歸檔。
  3. 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單第二聯於門(急)診後,次日由社區健康中心(轉診櫃檯)寄回原診治醫院診所,如有檢驗,待檢驗報告完成後再行寄回。
  4. 轉診患者出院後,由社區健康中心(轉診櫃檯)再將「出院病歷摘要」寄回原診治醫院或診所。
  • 高雄榮總轉診作業流程:

  1.轉介單位開立轉診單
   ※門診:門診掛號服務櫃台掛號
   ※急診:檢傷服務櫃台掛號
  2.就診
  3.醫師診療
   ※需住院:寄出初步治療結果報告→出院三日內寄出出院病歷摘要→結案
   ※不需住院:
      ■需檢查(驗)→三至七日內寄初診診療結果報告→結案
      ■不需檢查(驗)→隔日寄出診療報告→結案
  4.護理人員將轉診單送至社區健康中心
  5.隔日信件寄回介單位

高雄榮總轉診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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