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選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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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診流程
- 患者持其他醫療機構開立之「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單」至本院門(急)診掛號櫃檯辦理。
- 請攜帶相關證件:1.身份證(外籍人士需攜帶居留証或護照)2.健保IC卡3.轉診單。
- 掛號時間內不受門診人數限制,可隨時掛號。
- 若已逾掛號時間,則由櫃檯人員先行知會看診醫師同意後再掛號。
- 門(急)診醫師參考轉診單上由該原診治醫院或診所填之資料;於看診後將看診資料填寫於該轉診單上。
- 由他院轉至本院住院病患者由「住院服務中心或急診掛號櫃檯」辦理手續。
- 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單第一聯隨病歷歸檔,第二聯由護理站收集後送至社區健康中心(轉診櫃檯)。
- 如依病情需要住院治療時,由醫師安排住院,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單第一聯隨病歷送至病房,於患者出院後歸檔。
- 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單第二聯於門(急)診後,次日由社區健康中心(轉診櫃檯)寄回原診治醫院診所,如有檢驗,待檢驗報告完成後再行寄回。
- 轉診患者出院後,由社區健康中心(轉診櫃檯)再將「出院病歷摘要」寄回原診治醫院或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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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醫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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