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患身心障礙鑑定流程

  • 流程一:請鑑定者或家屬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索取身心障礙鑑定表。
  • 流程二:將鑑定表取至病房交由主治醫師填寫,若非該科主治醫師可填寫,請病患出院後再掛專門科醫師填寫。
  • 流程三:由主治醫師填寫身心障礙鑑定表後由護理站送社工室簽收。
  • 流程四:
    1. 本室將鑑定表送文書組蓋關防並影印首頁及鑑定項目存病歷室。
    2. 本室於每週五將完成之鑑定表掛號寄回衛生局,再由公所通知鑑定者領取身心障礙者手冊。 
    3. 【注意事項】
      鑑定表首頁基本資料不齊、未蓋騎縫章及未貼相片者不予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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