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具租借服務

  • 服務宗旨: 
    本院為滿足就醫病患之需求,提供更完善之服務,推展日常生活所需輔具器具租借服務,以提昇病患活動功能及改善其生活品質。
  • 服務對象:本院住院病患。
  • 輔具租借暨接受捐贈項目:
    輪椅、柺杖、助行器、四角拐、手杖、氧氣鋼瓶、氧氣製造機、噴霧器、氣墊床、病床等居家護理有關之復健器材。
  • 服務時間、地點、諮詢電話 
    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12:00AM    1:30~5:30PM 地點:本院醫療大樓一樓社工室 諮詢電話:07-3468338
  • 輔具租借規定:
    一、租借程序 :
  • 由醫護人員請病患或家屬至社工室辦理借用,借用期限最多以兩個月為限。租借人持病患身份證、員工證、榮民證、身心障礙手冊、低收入戶證明等相關證件至社工室辦理。社工師填寫「高雄榮總生活輔助器具租借服務須知」,檢查證件確認身份並說明租借相關規定,請租借人在服務須知的第一聯與第三聯簽名,向租借人收取保證金及月租金(榮民於租金金額處註明榮民全免),將第一聯與第二聯交給租借人;第三聯由社工師留存備查。保證金及租金由社工師填繳款單交至總務室出納組。
    • 社工師於「生活輔具流通表」登記租借輔具名稱、病患姓名、租借人姓名、租借人聯絡地址 / 電話、租借日期、續借日期、到期日期並簽名。針對借用氧氣鋼瓶、氧氣製造機、噴霧器、氣墊床此四項輔具之病患:
      (A)由社工師向病患說明若使用期間有損壞狀況,請病患將該輔具帶回醫院更換,若經工務室鑑定是人為因素造成損壞,則通知租借人支付修理費用。
      (B)租借人應將輔具攜至所屬護理站,由護理人員親自指導使用方法。
    • 二、歸還程序 :社工師填寫預付憑單向會計室申請五千元週轉金,供病患歸還輔具時立即退還保證金之用。租借到期須持「高雄榮總生活輔具租借收據」至社工室歸還輔具,收據遺失者需填具切結書,社工室取回收據及輔具,並檢查輔具完整性,由週轉金中退還保證金,如輔具損壞者,將輔具送至工務室鑑定,由保證金中扣除維修費,保證金不足支付者,再通知租借人前來支付。
    • 社工師於「生活輔具流通表」登記歸還日期,如輔具損壞送修則在備註欄上說明。社工師將病患歸還輔具時繳回之收據送會計室結報,出納組將結報金額轉週轉金處理每月底則將當月之清潔費用,由維康醫療器材出具收據明細,一併由社工師向會計室結報。
    • 如逾期未歸還輔具者,由社工師聯繫追回,期限超過一個月後,仍未歸還及辦理續借者,保證金全額沒入,依個案處理。
    • 氧氣鋼瓶、氧氣製造機、噴霧器、氣墊床此四項輔具歸還後,社工室通知維康醫療器材消毒保養。
  • 三、續借程序:租借到期有需要者,可電洽( 07-3468028 )或親自至社工室辦理續借手續,社工師於「生活輔具流通表」上登記續借日期。可續借一次,最多以二個月為限。
  • 輔具租借項目、對象及金額一覽表如下 :


輔具項目

保證金

一般民眾月租金

本院員工
身心障礙者

收入戶月租金

1.

一般輪椅

500

300

150

2.

骨科輪椅

2000

1000

500

3.

腋下柺杖

500

100

50

4.

助行器

500

100

50

5.

四角拐

500

100

50

6.

手杖

500

100

50

7.

氧氣鋼瓶

500

400

200

8.

氧氣製造機

2000

2000

1000

9.

噴霧器

500

400

200

10.

病床

500

1000

500

11.

氣墊床

500

1000

500

  • 榮民月租金全免。
  • 月租金計算方式:未滿半個月以半個月計算,超過半個月未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算。
  • 一般輪椅、骨科輪椅、腋下柺杖、ㄇ字型助行器、手杖、四角拐、氧氣鋼瓶、氧氣製造機、噴霧器、病床、氣墊床。 (前往查看可租借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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