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選單
|
輔具租借服務
- 服務宗旨:
本院為滿足就醫病患之需求,提供更完善之服務,推展日常生活所需輔具器具租借服務,以提昇病患活動功能及改善其生活品質。
- 服務對象:本院住院病患。
- 輔具租借暨接受捐贈項目:
輪椅、柺杖、助行器、四角拐、手杖、氧氣鋼瓶、氧氣製造機、噴霧器、氣墊床、病床等居家護理有關之復健器材。
- 服務時間、地點、諮詢電話
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12:00AM 1:30~5:30PM 地點:本院醫療大樓一樓社工室 諮詢電話:07-3468338
-
輔具租借規定: 一、租借程序 :
- 由醫護人員請病患或家屬至社工室辦理借用,借用期限最多以兩個月為限。租借人持病患身份證、員工證、榮民證、身心障礙手冊、低收入戶證明等相關證件至社工室辦理。社工師填寫「高雄榮總生活輔助器具租借服務須知」,檢查證件確認身份並說明租借相關規定,請租借人在服務須知的第一聯與第三聯簽名,向租借人收取保證金及月租金(榮民於租金金額處註明榮民全免),將第一聯與第二聯交給租借人;第三聯由社工師留存備查。保證金及租金由社工師填繳款單交至總務室出納組。
- 社工師於「生活輔具流通表」登記租借輔具名稱、病患姓名、租借人姓名、租借人聯絡地址 / 電話、租借日期、續借日期、到期日期並簽名。針對借用氧氣鋼瓶、氧氣製造機、噴霧器、氣墊床此四項輔具之病患:
(A)由社工師向病患說明若使用期間有損壞狀況,請病患將該輔具帶回醫院更換,若經工務室鑑定是人為因素造成損壞,則通知租借人支付修理費用。 (B)租借人應將輔具攜至所屬護理站,由護理人員親自指導使用方法。
- 二、歸還程序 :社工師填寫預付憑單向會計室申請五千元週轉金,供病患歸還輔具時立即退還保證金之用。租借到期須持「高雄榮總生活輔具租借收據」至社工室歸還輔具,收據遺失者需填具切結書,社工室取回收據及輔具,並檢查輔具完整性,由週轉金中退還保證金,如輔具損壞者,將輔具送至工務室鑑定,由保證金中扣除維修費,保證金不足支付者,再通知租借人前來支付。
- 社工師於「生活輔具流通表」登記歸還日期,如輔具損壞送修則在備註欄上說明。社工師將病患歸還輔具時繳回之收據送會計室結報,出納組將結報金額轉週轉金處理每月底則將當月之清潔費用,由維康醫療器材出具收據明細,一併由社工師向會計室結報。
- 如逾期未歸還輔具者,由社工師聯繫追回,期限超過一個月後,仍未歸還及辦理續借者,保證金全額沒入,依個案處理。
- 氧氣鋼瓶、氧氣製造機、噴霧器、氣墊床此四項輔具歸還後,社工室通知維康醫療器材消毒保養。
- 三、續借程序:租借到期有需要者,可電洽( 07-3468028 )或親自至社工室辦理續借手續,社工師於「生活輔具流通表」上登記續借日期。可續借一次,最多以二個月為限。
- 輔具租借項目、對象及金額一覽表如下 :
| 序號 |
輔具項目 |
保證金 |
一般民眾月租金 |
本院員工、 身心障礙者、 低收入戶月租金 |
|
1. |
一般輪椅 |
500 |
300 |
150 |
|
2. |
骨科輪椅 |
2000 |
1000 |
500 |
|
3. |
腋下柺杖 |
500 |
100 |
50 |
|
4. |
助行器 |
500 |
100 |
50 |
|
5. |
四角拐 |
500 |
100 |
50 |
|
6. |
手杖 |
500 |
100 |
50 |
|
7. |
氧氣鋼瓶 |
500 |
400 |
200 |
|
8. |
氧氣製造機 |
2000 |
2000 |
1000 |
|
9. |
噴霧器 |
500 |
400 |
200 |
|
10. |
病床 |
500 |
1000 |
500 |
|
11. |
氣墊床 |
500 |
1000 |
500 |
- 榮民月租金全免。
- 月租金計算方式:未滿半個月以半個月計算,超過半個月未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算。
- 一般輪椅、骨科輪椅、腋下柺杖、ㄇ字型助行器、手杖、四角拐、氧氣鋼瓶、氧氣製造機、噴霧器、病床、氣墊床。 (前往查看可租借數量)
回頁首
|
社會服務
|